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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农产品交易保证金 涨跌停板幅度同时调整

[日期:2008-03-21] 来源:广东网  作者:未知 [字体: ]
   本网讯 大商所21日发布通知称, 鉴于近期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和棕榈油期现货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自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暂将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和棕榈油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扩大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7%。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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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赵利伟会员 ,0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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