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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继续举债救人,她暗下杀手

300多人向法院求情 被告昨被判死缓

[日期:2008-05-07] 来源:中国视角网  作者:zhongguos [字体: ]
  据都市快报消息:这是一个令人扼腕的案子。34岁的章红彩从一个救死扶伤的“天使”蜕变成了杀人“恶魔”。
    
倾家荡产也会救他
    
    2007年9月18日,74岁的浙江萧山楼塔镇老人丁志灿经过一个三岔口时,被一辆货车撞倒在地。经抢救,老人左腿高位截肢,右腿和腰部粉碎性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的车主是萧山楼塔镇管村村民章红彩。
    
    事故发生后,雇用的司机不辞而别,逃回了河南老家。章红彩向老人家属承诺:“你们放心,就算倾家荡产我也会救他,绝对不会撒手不管。”
    
欠款4万顿起歹意
    
    章红彩夫妇家里并不富裕。为了救治老人,章红彩四处借钱,还雇了护工照顾老人。但付了3万多元医疗费后,章红彩无力支付了,欠了医院4万多元。医院一共下了22张催款单,保险公司的钱又迟迟赔不下来。
    
    在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下,章红彩起了歹意。2007年11月20日凌晨4时多,章红彩在病房用棉被闷死了老人。通过医院监控,警方在当天下午就抓获了章红彩。
    
多人请求从轻发落
    
    章红彩的遭遇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此案开庭时,341位村民写了保荐信,说章红彩平时吃苦耐劳,助人为乐,而且很善良,请求法院从轻发落。
    
    法院审理认为:章红彩因交通肇事负全责不堪承受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而将丁志灿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她有筹款支付医疗费用的行为,章红彩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共赔偿13万元等情况,章红彩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从宽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昨天上午,杭州中院一审判决:章红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辑:zhonggu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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